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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雲林縣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雲林縣公共設施災害搶險搶修及復建工程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刊登日期:2017/4/18
發文日期:2017/4/18
發文字號:府財務一字第1062201414號
主旨:修正「雲林縣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雲林縣公共設施災害搶險搶修及復建工程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函: 檢送旨揭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雲林縣公共設施災害搶險搶修及復建工程作業要點條文各1份。
正本:本府各單位、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本府所屬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本府行政處(法制科)、本府行政處(文書科)、本府財政處(均含附件)
附件:
  • 總說明
  • 對照表
  • 雲林縣公共設施災害搶險搶修及復建工程作業要點